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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议……

  8月4日晚9点半左右,杭州莫干山路111号省广电集团门前的斑马线上,一辆保时捷卡宴撞死了一名年轻女孩。

  看了这则新闻,不由让别人想起杭州胡斌案,这个天堂的城市已经成了危险的代名词,可以说,杭州的名声已经随着这样越来越多的案例而变得逐渐臭掉。

  这起意外属于酒后驾车,中国的法律到现在还很不完善,这是应该公认的,成天开会的你们却从没有拿出些真正的实质性活动,可悲可叹。

  每天看新闻的我会发现无数让人捧腹的消息,比如撞死人了,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再比如卖了A片赚个几十元钱,判3年有期徒刑,更有有人从ATM机里多拿了钱,判了20年。这个荒谬的社会。荒谬的法制。

  我提议:对于酒后驾车处于最严厉的刑罚,你在开车前喝酒,在喝酒前你本身就应该有自身的行为判断能力,酒后驾车绝对属于危害公共安全,难道因为酒后无意识就可以轻判?这样就不是杀人吗?为什么是过失杀人?难道喝酒不是主动的吗?

  我更提议:所有看着他喝酒并且没有劝阻其别驾驶或者放任其驾驶的人都一律判刑,你们也是在威胁社会的安全,你们是他的朋友,是他的亲属,看着他这样做,你们没有劝解,错在谁?

  我还提议:在饭店里卖酒给司机的也要被判,在卖酒前请先问一声是否是司机,劝阻一声酒后不要驾车,也许旁人的话更能触动司机的心。

  这样的惨剧每天都在发生,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减少……

  可悲!